住院须知
时间: 2023-12-20 访问量: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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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的手续及流程:

您在门诊就诊后,需要住院治疗的,门诊医师会为您开具入院证。患者持入院证到住院收费处“综合业务窗口”办理入院登记。



出院流程:

医保病人请在入院48小时内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居民可持身份证)完成医保登记

(现金病人无须登记)

外科一楼大厅住院收费处1-2号窗口

门诊一楼大厅住院收费处8-9号窗口




2.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注意事项及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天长市人民医院入院须知 

一、住院期间应知晓的相关事务、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信息,及准确的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请将医疗保险相关证件备在身边,便于进行身份确认、核查。

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手术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等后果自负。

3、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擅自进入办公区域,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治医师咨询。

4、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5、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服药,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6、请您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清洁,安全、安静,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在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请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7、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8、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医院将依照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您应该积极配合。

9、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请认真核对费用清单,有疑问请及时与病区护士长联系。

10、我院为蚌埠医学院、皖南医学院、安徽医科大学、安徽省中医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等教学医院,承担临床各专业教学任务,请您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中,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

二、住院期间的注意事项

1、要求陪护为行为认知能力正常,具有照护患者能力的成年,陪护人员应尽陪护职责,儿童、老年、体弱、活动不便、病情较重、手术等病人,住院期间需家人全程陪护,妇产科的新生儿宝宝家长必须24小时监管(任何人不得独自抱走宝宝,包括医护人员在内)如家长看护不当一切后果自负。

2、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外宿,以免延误诊疗、发生意外。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外宿而引起的任何延误诊疗及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请您配合治疗,住院期间您应按照医护人员的饮食指导合理膳食,陪护人员在协助病人进食时动作要缓慢,以防呛咳、误吸 。

4、为保证用药、用氧安全,输液和用氧期间请勿随意调节滴速和流量,用氧期间遵守医护人员指导,做到“四防”,带有导管的患者听从医护人员指导,确保管道安全。

5、陪护人员在协助病人上下床、入厕、起身时动作宜轻慢,夜间休息时,加强看护,请自备防滑拖鞋,不要在潮湿的地面上行走,以防跌倒坠床;患者应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合理使用取暖设备,以防烫伤。

5、请您遵照医护人员指导,保持皮肤清洁,尽早下床活动,卧床期间勤翻身,抬高下肢,主动或被动进行下肢功能锻炼,戒烟戒酒、清淡饮食,多饮水、保持大便通畅,以防发生皮肤压力性损伤和静脉血栓栓塞症(VTE)。

6、陪护人员及时了解患者心理状态,如有异常及时告知医护人员,床边不要放置刀、剪、绳、玻璃杯等危险物品以防走失、自杀等意外事件发生。

7、病室门不得反锁、拴死,病房设备带上不能摆放任何物品,供氧及负压设备请勿擅自操作,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8、请您爱护公共财物,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病区准备了公用微波炉供患者加热饭菜,24小时提供热水,请您按使用须知正确使用。

9、病房为公共场所,患者个人的机密文件、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服药,并且定期复诊。